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基于历史的角度,可以清楚认知中华文明的上下五千年就是一部民族交融史,其中“大一统”思想作为一种政治文化、一种政治思想,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对新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有着重要启示。
一、“大一统”思想的历史渊源
“大一统”思想体现了中华民族对国家统一的向往、对民族团结的热爱。包含了“天下一统”的高远理想、“历史一统”的深远视野、“文化一统”的包容情怀等三层意涵。“大一统”一词最早出现于《公羊传·隐公元年》,其中“何言乎正月?大一统也”解释有二,其一为事业的“大一统”,其二为国土的“大一统”。从西周至秦汉,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是思想还是实践,都为“大一统”形成创造了条件,“大一统”趋势已经形成。到了西汉时期,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更是把“大一统”推向了另一个高度,其天下的统一、反对分裂的思想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特别是随着儒家思想历史地位的不断巩固,其他少数民族也对儒学产生浓厚的兴趣,有许多儒学文化被少数民族统治者学习并不断实践,如宋辽夏金时期对“雅歌儒服”的记载。这种学习增强了边疆少数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也增加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与中原地区的联系,在历代王朝更迭中,即使纷争不断,但“大一统”始终是中央政权和全体中华儿女的理想追求。
二、“大一统”思想的历史实践
“大一统”思想作为一种方向指导,最终都要落实到实践中。早在先秦时期,我国就逐渐形成了以炎黄华夏为凝聚核心,“五方之民”共天下的交融格局。秦国“书同文、车同轨、量同衡、行同伦”,开启了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的历程。此后,无论哪个民族入主中原,都以统一天下为己任,都以中华文化的正统自居。分立如南北朝,都自诩中华正统;对峙如宋辽夏金,都被称为“桃花石”;统一如秦汉、隋唐、元明清,更是“六合同风,九州共贯”。秦汉雄风、大唐气象、康乾盛世,都是各民族共同铸就的历史。近代以后,列强国家欲将中华大地割之而后快,亡国灭种的灾难无法预估,逢此危难,中华民族没有分崩离析,而是愈发团结,“覆巢之下无完卵”的道理更加深入人心,“共同体”的意识逐渐觉醒。面对国将不国之境地,中国共产党顺应时代潮流横空出世,在党的领导下,通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国家由破败转为繁荣、由分散转为团结,“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大一统”思想的政治追求逐渐成为中华民族的一种政治自觉。
三、“大一统”思想实践对新疆的启示
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大一统”实践过程中,始终都有历代统治力量的引领,进入新时代,民族工作也需要正确的政治引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我们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任何政治势力可以挑拨我们的民族关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负责、民族事务部门指导协调、各部门配合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这种格局为深化政治引领提供了组织基础。理论武装是政治引领的重要保障,要始终加强理论学习,健全理论学习机制,要常态化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积极领悟蕴含其中的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使党的民族理论在各族干部群众中了然于心、落实于行。要发挥新媒体的作用,深入基层,积极挖掘关于民族团结的故事,让各族群众在每个真实的故事中感受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新时代的伟力、“大一统”的历史潮流。
坚持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在“大一统”实践过程中,始终都有专管机构,体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要更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要始终坚持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始终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民族团结,根本在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用,调动各族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建立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不断完善自治区各项法律法规,保障新疆各族群众的各项权益。因地制宜合理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尊重各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合理引导正确的风俗文明,把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结合起来,引导各族群众互助互爱。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的作用推动党的民族政策进万家,让新时代的“大一统”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
坚持选拔使用优秀民族干部。在“大一统”实践的过程中,历代中央王朝会注重民族地区官员选拔与当地首领的册封。少数民族干部是民族工作的中坚力量,更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要始终坚持选拔优秀民族干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努力建设一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民族地区干部队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二十字”好干部标准为依据,加强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的甄别选拔,积极拓宽引才渠道,在公务员、事业编招考的基础上,通过政策吸引、人才引进等渠道,大力吸纳人才。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在常规培训的基础上,针对培养对象专门制定适合发展的措施。通过同中央和内地干部交流挂职、学历提升、党校培养等方式,培养一批符合时代要求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疆实践插上“腾飞的翅膀”。
(作者单位:自治区党委党史和文献研究院)